社区矫正请假条
在学习和工作中,我们最熟悉的就是请假条了,请假条要简洁明了,写清楚原因、请假的起止时间。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请假条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社区矫正请假条,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社区矫正请假条1
矫正对象请假申请书(存根)矫正对象(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所在村(居)情况): 。
事由: ,目的地: ,期限: 。 担保人意见:
矫正小组成员意见:
镇监管单位意见(盖章): 监管责任人意见: 县级监管意见(7日以上1月以内签署): 请假起止日期: 年 月日至 年月日批准日期:镇监管 年 月 日;县监管 年 月 日字号() 矫正对象请假申请书(副本)矫正对象(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所在村(居)情况): 。
事由: ,目的地: ,期限: 。 担保人意见: 矫正小组成员意见: 镇监管单位意见(盖章): 监管责任人意见: 县级监管意见(7日以上1月以内签署): 请假起止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批准日期:镇监管 年 月 日;县监管 年 月 日(销假时交回镇监管单位备案)
社区矫正请假条2
尊敬的司法局领导:
本人***,身份证号码:35082119**********,系*****单位****(职务)。联系电话:
138*********。
本人与社区矫正对象 ****** 是 ****** 关系,我愿意为 ****担保,担保时间为20xx
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本人保证了解***的社区矫正情况,并担保其在请假外出期间无
违法犯罪行为,能遵守法纪、服从司法机关管理、按时汇报生活状况及思想情况。如****在
当担保期间有违法犯罪或违规违纪行为,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担保人:* * *(签字)
社区矫正请假条3
尊敬的司法局领导:
本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系xxxxx单位xxxx(职务)。联系电话:138xxxxxxxxx。
本人与社区矫正对象xxxxxx是xxxxxx关系,我愿意为xxxx担保,担保时间为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本人保证了解xxx的社区矫正情况,并担保其在请假外出期间无违法犯罪行为,能遵守法纪、服从司法机关管理、按时汇报生活状况及思想情况。如xxxx在当担保期间有违法犯罪或违规违纪行为,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担保人:x x x
时间:20xx年x月x日
社区矫正请假条4
尊敬的司法局领导:
本人***,身份证号码:35082119****
******,系*****单位****(职务)。联系电话:138*********。
本人与社区矫正对象 ****** 是 ****** 关系,我愿意为 ****担保,担保时间为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本人保证了解***的社区矫正情况,并担保其在请假外出期间无违法犯罪行为,能遵守法纪、服从司法机关管理、按时汇报生活状况及思想情况。如****在当担保期间有违法犯罪或违规违纪行为,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担保人:* * *(签字)
(加盖单位公章或另附公职身份其他公职身份证明材料)
时间:20xx年*月*日
社区矫正请假条5
第一条 为加强社区矫正管理,规范社区矫正人员外出审批,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本县行政区域。
第三条 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离开本县行政区域,可以申请外出。
(一) 因本人疾病确需外出治疗的;(凭县级医疗机构就医并出具转院治疗证明或诊断证明的)
(二) 直系亲属死亡或患有严重疾病处理或护理的;(凭村(社区)开具证明)
(三) 父母、子女或本人婚姻发生重大变故的;(凭村(社区)开具证明)
(四) 办理本人就业,就学手续需外出的;(凭村(社区)开具证明)
(五) 其他原因确需外出的.。
第四条 社区矫正人员外出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应当写明外出的事由、目的地、起止时间、保证承诺及担保人。再填写《社区矫正人员外出审批表》。分不同情形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 外出时间在七日以内的,应当由本人提前在三个工作日向司法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社区矫正人员外出审批表》,经司法所负责人审批,同意请假的,向其发放《社区矫正人员外出请假通知书》,并报县司法局备案。不同意请假的,应当及时告知社会矫正人员并说明理由。
(二) 外出时间超过七日的,应当提前在七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社区矫正人员审批表》,经司法所初审签署意见后报县司法局,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审批,同意请假的,由司法所向社区矫正人员发给《社区矫正人员外出准假通知书》。不同意请假的,由司法所及时告知社会矫正人员并说明理由。
第五条 社区矫正人员因务工需请假外出的,按居住地变更程序办理。
第六条 社区矫正人员外出期间,居住地司法所要通过定位技术、通讯联络手段进行跟踪管理教育。发现社区矫正人员违反外出管理规定的,应当立即责令其限期返回,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罚,必要时,可以派员将其带回。
第七条 社区矫正人员返回后应当立即到司法所报到,办理销假手续,并报告外出期间的活动情况,司法所做好相应的记载。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