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餐厅管理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员工餐厅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员工餐厅管理制度1一、员工更衣室设在主楼一楼,分设男女更衣室,统一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
二、员工更衣室是为方便酒店员工更换制服、整理仪容、洗浴和工余休息而专门设立的。
三、原则上酒店员工每人可享有一个独立的更衣柜,但特殊情况下,员工可能会两人合用一个更衣柜。
四、员工入职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配发,并免费发给一把钥匙;钥匙属于员工专用,不准转借,如有遗失,员工应立即向人力资源部及时申请补领,并交缴手续费。
五、员工如果临时忘记带更衣柜钥匙,可向人力资源部借用,但亦需交缴使用费。
六、未经人力资源部许可,更衣柜不得私自转让,或加配锁具、钥匙,或擅自强行开启,亦或私自打开他人的更衣柜,否则均予以从重处罚,甚至可能按照盗窃论处。
七、员工必须保持更衣柜内整洁、完好;柜内严禁存放任何酒店物品、贵重物品、食物、饮料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八、更衣柜必须随时关闭并锁好,若其中贮存的现金或贵重物品发生遗失或被窃,酒店只负责协助调查,不承担赔偿责任。
九、不允许员工在更衣室吸烟或长时间无事逗留;也不得追逐打闹、高声喧哗,或玩游戏、打扑克等。
十、更衣室由保洁员负责清洁,员工须自觉维护室内卫生,不准在更衣室内摆放衣物、悬挂物品、随地吐痰、乱涂抹、扔垃圾、踩踏椅柜,或发生任何其它有碍卫生清洁的举动。
十一、员工离职时,必须将更衣柜清理干净,并把钥匙交还人力资源部。否则,离职三日后,人力资源部将予处柜内遗留物品,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人力资源部有权随时对更衣室运转状况进行检查,并对违规员工提出批评甚至处罚;而且还将协同安全人员不定期地抽查员工更衣柜。
员工餐厅管理制度2一、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切实把好原料的质量关,操作卫生关,储藏保洁关,确保食品安全。
二、 重点做好厨房卫生工作,定期对厨房设备设施和卫生责任区进行清洁。墙壁、窗户每月擦拭一次,地沟和排烟罩每季度清理一次,烟道每半年清理一次。做到地沟壁上无油垢、墙壁洁白无污垢的卫生标准。
三、 注意个人卫生,做到衣帽整洁,勤理发、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衣服、亲晒被褥。
四、 认真执行厨房卫生责任制,每日清洁刀具,灶具、水池、台面和菜墩,地面无油污、菜墩不长霉、台面不落尘,物见原色。
五、 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坚持“五专”和隔夜加热制度,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坚持每月对工作岗位进行清理保洁,不留卫生死角,不存放私人物品。除餐厅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操作间。
六、 餐厅地面光洁、门窗干净、玻璃明亮、无油迹污物、不准放杂物。
七、 灶台清洁无污物,碗柜整洁,无杂物,无私人物品,各种设备设施运转正常。
八、 发现餐厅内有苍蝇或其他虫物出现,立即报告,并做彻底扑灭和消毒工作。
员工餐厅管理制度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司员工餐厅管理,给员工营造一个温馨、整洁、干净的用餐环境,提高员工餐厅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结合员工餐厅实际用餐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每位员工。
第二章餐厅岗位设立及岗位职责
第三条员工餐厅设立餐厅领班兼厨师1名、厨师5名、粗加工员6名。
第四条餐厅领班岗位职责
1、吃苦耐劳,端正服务态度,听从后勤部经理的安排。
2、搞好个人卫生,衣着整洁,勤理发、勤洗头、勤洗手、勤剪指甲,不得染指甲,不得留长指甲。工作前及便后必须洗手消毒。
3、每天参加原料的验收,严格把关,发现质量问题要坚决退回并上报后勤部经理,不得营私舞弊,谋取个人利益。
4、配合后勤部经理调剂员工餐伙食,虚心听取员工的意见或建议,不断改善伙食质量。
5、根据季节行情实际,控制成本,妥善制定员工餐食谱。
6、监督指导厨师认真执行操作规程,根据不同原料、要求进行烹调制作,保证菜肴和面食的质量,适合员工需要。
7、监督指导厨师搞好食品卫生,生熟分开,用具要定期消毒。
第五条厨师岗位职责
1、负责厨房烹调制作,增加花色品种。
2、计划用料,精工细作,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制作方法,做到色、香、味俱佳。
3、做好厨房工作,参与每周菜谱的制定。
4、虚心听取员工对伙食的意见,研究改善伙食的措施。
5、保证员工能按时开饭。
6、原材料的验收、核对数量及品质,并由两个厨师和组长一起在发票上签字。
7、搞好饮食卫生,定期检查食堂仓库物品质量,防止食物中毒。
8、协助组长一起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消毒。
9、完成后勤部经理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粗加工员岗位职责
1、负责蔬菜类原材料的'挑选、清洗。
2、负责餐具的清洗、消毒。
3、负责餐厅的卫生工作。
4、协助厨师搞好厨房的卫生。
5、按照后勤部经理的安排,完成临时性工作。
第七条录入员岗位职责
1、负责员工餐卡的录入;
2、负责餐厅卫生的保洁;
3、负责公用餐具的清洗及消毒;
4、负责餐厅座椅的摆放。
第三章厨房的管理
第八条食品验收
1、每天由厨房负责人专门验收,确保不短斤少两,蔬菜感观好、新鲜。
2、荤菜不变质。
3、调料符合规格要求,在保质期内。
第九条食品置放
蔬菜、荤菜全部上架,不直接落地。荤菜放进冰箱,未加工食品和已加工食品分开摆放,并定点、整齐。按照卫生标准,有明显标识登记,生产日期。食奇放实行“三隔离”:
A、生熟隔离;
B、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C、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1、肉等易食品的保存必须低温冷藏,食品化冰之后严禁二次冷冻。
2、米、干货等易霉食品的储存注意干燥防潮。
3、油盐酱醋等调味品,加盖加罩。
4、食脾存按入库先后、生产日期和类别,按“先进先出”原则摆列整齐。
第十条食品加工
按类进行加工、切配,蔬菜先挑出黄、烂叶子,荤菜按要求加工。
第十一条 ……此处隐藏12962个字……章处罚记录;
(8)带病(病情经医生证明应该休息的)坚持工作,1个月内累计在2次(含2次)以上的;
(9)加班加点不计报酬、不要补休,当水累计达3个工作日及其以上的;
(10)积极举报违纪违法案件,经部门经理室核查,情况属实的;
(11)完成任务好,当月受到公司领导表扬3次以上的;
(12)工作表现突出,在部门进行的评选活动中,被评定为部门优秀员工的;
(13)其他类似于上述行为,应予奖励的。
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并发给100元以上200元以内的奖金:
(1)工作态度好,服务优良、当月受到酒店书面表扬5次(含5次)以上的;
(2)拾金不昧,及时奖物品上缴并帮助查找失主,金额在3000元以上;
(3)见义勇为,及时制止违法犯罪和各种破坏活动,抓获犯罪嫌疑人的;
(4)一心为酒店及餐饮部着想,为酒店及餐饮部排忧解难或使宾客避免人身损害及经济损失,受到宾客表扬的;
(5)当月做好人好事5次(含5次)以上的;
(6)及时检查发现并排除设备故障或消防隐患,避免酒店遭受损失,金额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7)在扩大酒店影响、宣传酒店形象、创造社会效益方面,作出优异成绩,为酒店及餐饮部赢得荣誉的;
(8)自觉维护酒店及餐饮部利益,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以及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方面作出优异成绩,得到领导和员工一致好评的;
(9)爱护公物,在设备维护保养、物品保管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
(10)一贯工作表现突出,全年被评为区域优秀员工达3次(含3次)以上的;
(11)在年终考核中,考核等级为优秀的;
(12)其他类似于上述行为,应予奖励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给予通令嘉奖并考虑申请晋升工资;
(1)在年终优秀员工评比中被评选为酒店优秀员工的;
(2)在酒店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中,作优异成绩,受到酒店或上级有关部门表彰的;
(3)维护酒店利益,使酒店避免直接经济损失,成绩突出的;
(4)见义勇为,积极同损害酒店利益和宾客安全的行为作斗争,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公安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通报表扬的;
(5)拾金不昧,及时、主动地将物品上缴部门或归还失主,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
(6)全年受到客人书面表扬10次以上,事迹突出的;
(7)其他类似于上述情形,应予奖励的。
第二章处罚
第八条处罚种类:分为口头警告、罚款、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辞退;
第九条违反公司及餐厅规章制度情节较轻,够不上行政处分的,处以罚款。
罚款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第十条给予行政处分的,如有必要,可以同时处以罚款,当月发生违章违
纪行为2次及其以上的给予加倍处罚或从重处分;
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首次处以口头警告,2次及以上处以书面警告及罚款:
(1)不按规定位置佩戴工牌或员工证的;
(2)上班不穿工服或不按规定着装的;
(3)仪容不整、不修边幅、衣冠不整洁的;
(4)谈吐和举止粗鲁的;
(5)缺少酒店职业意识遇到上级领导和同事,不打招呼、不讲礼貌的;
(6)言行不文明,在工作中不使用礼貌用语的;
(7)当班时走路姿势不正或与他人搭肩牵手而行的;
(8)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含3次)以上或旷工一天以内的;
(9)当月上下班不按规定考勤卡的;
(10)代他人打卡或要求别人代打卡的.;
(11)乘客用电梯或使用客用洗手间的;
(12)穿工作制服离店的;
(13)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的;
(14)上下班随身带包进店离店、不主动地向保安展示包内携带物品的;
(15)当班时擅离岗位的;
(16)当班时用酒店联系私人事务或接听私人电话时间超过5分钟的;
(17)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的;
(18)参加会议无故迟到的;
(19)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的;
(20)攀越围墙、栏杆、门窗的;
(21)在更衣柜内存放酒店用品的;
(22)下班不离开酒店,无故在酒店逗留的;
(23)本部员工在营业场所消费、娱乐的;
(24)在工作岗位大声喧哗或聊天的;
(25)当班时间收看电视或收听收录机或看与工作业务无关书籍的;
(26)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较轻的;
(27)工作粗心,出现轻微事故或遭到客人口头投诉的;
(28)管理人员、督导不力,产生工作事故,负有领导连带责任的;
(29)管理人员有侮辱、体罚员工行为,遭到投诉的;
(30)其他类似于上述情形,应予处罚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并处以书面警告及通报批评并罚款:
(1)当月迟到、早退累计5次(含5次)以上或旷工2天(含2天)以上的;
(2)伪造病假单,骗取病假或编造理由,骗取其他假期的;
(3)请假超过规定时间一天以上的;
(4)损坏公物和客人物品,价值在500元以内的;
(5)对宾客不礼貌,与宾客争辩的;
(6)拾遗不报,金额在500元以内的;
(7)服务质量差,业务技能不熟练,未能及时为客人提供满意服务,遭到客人投诉的;
(8)私自向客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的;
(9)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行上级指示的;
(10)工作措施不力,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
(11)违反操作规程,给酒店造成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
(12)工作麻痹大意,未能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给酒店成损失的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
(13)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的;
(14)侮辱、谩骂、恐吓他人,影响恶劣的;
(15)当班时擅自离岗,给工作带来影响的;
(16)携带酒店物品离店的;
(17)上班时睡觉的;
(18)发现危害酒店及餐饮部和客人的行为不及时采取措施制止或及时向有关人员和部门报告的;
(19)使用酒店电脑玩游戏的;
(20)下班或离岗,不锁门或忘记关闭电源、水龙头开关的;
(21)铺张浪费,不节约水、电给酒店带来损失的;
(22)在酒店工作和生活区域乱写乱画的;
(23)损坏酒店及餐饮部声誉和形象,情节较轻的;
(24)违章违纪不接受教育或处罚的;
(25)参加会议无故缺席的;
(26)其他类似于上述情节应予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