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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晋升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17 11:45:31
员工晋升管理制度

员工晋升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员工晋升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员工晋升管理制度1

为了更好地体现员工晋升管理的公正性、严肃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晋升的基本原则及条件

1、符合公司及部门发展的实际需求。

2、晋升员工自身素质达到公司及部门考核要求。

3、晋升方向与个人职业生涯规划方向一致。

4、晋升员工通过人事行政部的晋升考核。

第二条人事审批权限

1、部门主管层以上级别的员工晋升由执行委员会审核,总经理任命。

2、部门主管层以下级别的员工晋升由部门管理人员审核,人力资源部任命,总经理签批。

第三条晋升管理流程

1、员工晋升申报

1.1.由员工所在部门管理者对准备晋升员工的工作表现、业绩、各方面的能力进行日常观察,并根据部门年度经营计划、部门年度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以及阶段性业务发展对管理人员的需求,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员工晋升申请表”。

1.2.员工晋升申报到正式任命期间,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在部门内部宣布该员工代理相应职位,并向其明确岗位职责要求和具体工作内容要求。在人力资源部未正式发布任命之前,员工晋升后对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维持晋升前水平不变。

1.3.人力资源部依据各部门报审材料对准备晋升员工进行考核和审核,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于15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评估报告,反馈给相关部门。

2、组织晋升考核评估工作

2.1.晋升考核评估工作原则

2.1.1.充分尊重原则

人力资源部将充分尊重各部门用人需求,支持和配合完成晋升员工全面素质考核工作。

2.1.2.充分负责原则

本着对公司、部门、员工本人充分负责的工作原则,对晋升员工进行全方位(员工本人、上级、下级、平级、其他合作部门)考核评估。

2.1.3.充分建议原则

针对极个别不符合条件,有重大素质隐患,不适合公司、部门发展的人员,人力资源部将向相应部门或执行委员会建议暂缓晋升。

2.2.晋升考核评估工作流程

2.2.1.人力资源部针对各部门上报的审核材料中员工基本资料部分与人事库进行核实,对不符的情况与晋升员工本人进行核对。

2.2.2.对晋升员工进行全面(员工本人、上级、下级、平级、其他合作部门)考核评估。

2.2.3.评估采用面谈、问卷调查及公示证集意见评定等方式进行。

2.2.4.人力资源部绩效评估组最终根据以上记录及评定出具考核评估意见报告,报送执行委员会或部门管理会议审核。

2.2.5.部门主管以上级别员工的晋升,由执行委会员收到人力资源部提交的该员工考核材料的五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核结果,公司总经理签署审批意见。

2.2.6.部门主管以下级别员工的晋升,由本部门依据人力资源部审核材料于五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批意见,总经理签批。

3、员工晋升任命

3.1.人力资源部根据所有审批意见编制人事任命公告。

3.2.任命公告将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3.2.1.部门内部公告栏公告书或部门员工大会公布。

3.2.2.公司内部公告栏公告书或公司员工大会公布。

第四条注意事项

1、各部门统一按照以上要求完成管理人员的晋升和晋升工作。

2、特例需由人力资源部上报执行委员会,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3、所以晋升/晋级人员必须通过人力资源部晋级评估后方可任命。

4、日常考核由被提名人的直接经理负责,人力资源部有监督、考核的权利和义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解释。

人力资源部制

员工晋升管理制度2

员工晋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一、目的

为到达人尽其才、各尽其能的目的,达成优良的工作绩效,促使本公司职务升迁管道畅通,满足公司和员工个人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和员工个人的核心竞争力,进而提升经营绩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基本原则

(1) 德能、技术和业绩并重的原则。晋升需全面思考员工的个人素质、潜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

(2)逐级晋升与越级晋升相结合的原则。员工一般逐级晋升,为公司做出了突出贡献或有特殊才干者,能够越级晋升。

(3)纵向晋升与横向晋升相结合的原则。员工能够沿一条通道晋升,也能够随着发展方向的变化而调整晋升通道。

(4)能升能降的原则。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员工职位可升可降。

(5)职位空缺时,首先思考内部人员,在没有适宜人选时,思考外部招聘。

四、 晋升需具备的条件:

(1)具备较高职位的技能;

(2)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在职工作表现及职业道德;

(4)完成职位所需的有关训练课程;

(5)具有较好的适应性和潜力。

五、 晋升核定权限:

(1)高层由董事长提议,经董事会核定;

(2)副经理以上由董事长核定;

(3)各部门主管或助理,由公司总经理核定;

(4)各部门主管以下各级人员,由各级公司主管提议,呈总经理核定。

六、管理职责划分

人事部负责员工晋升工作的组织、任职资格条件的审查、任职公布等业务运作,是员工晋升的具体执行部门。各用人部门负责向公司推荐贴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由员工主动提出晋升时,任职部门负责对其任职条件进行初步核查。

第二章 员工职业发展通道

一、 纵向发展

部门普通员工-部门主管或助理-部门经理或副经理—公司经理或副经理—高层—董事会—股东

二、 横向发展

有时员工选取的工作不必须是自我最适宜的,如果发现其另有所长,能够在公司内重新选取如工程到预算,再晋升为某一系列岗位管理职位;或者是集团内各子公司之间各岗位的调整。(集团—开发公司—环境公司—酒业公司—贸易公司—物业公司)

第三章 员工职业发展管理

根据公司的实际状况,对于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主管级以上人员的职业发展实行规划管理。

职业发展管理模式:

一、人力资源部负责 ……此处隐藏11665个字……第七条 年度薪资晋升应制订预算额及比例,总体预算额比例不得高于上年度人工成本、产值比。

第八条 当提预算发生余额时,可不转入下期。

第二章 定期薪资晋升制度

第一条 薪资晋升日期定为每年1月21日。

第二条 薪资晋升评价、考核期为一年,即从上一年1月21日至当年1月20日。

第三条 具有薪资晋升资格者是均参与晋升考核。但符合下列各种情况之一者除外:

1、长期休假者;

2、在薪资晋升评价、考核期内的出勤天数不满规定劳动天数的九成者;

3、在薪资晋升评价、考核期内受惩戒处分者;

第四条 对于薪资晋升,以薪资晋升评价、考核期内的工作状况、能力、职别及其他条件为标准,进行审定。

第五条 薪资晋升的审定,按下述类别进行。

1、公司部门长以上中层管理干部的薪资晋升,依照部门年度指标完成情况、部门人员整体日常表现、各项经济指标等来确定,统一综合审定薪资晋升事宜。晋升比例为不超过公司该层干部总数的40%,具体实施方法,每次分别规定。

2、部门主管以上至部门长以下基层管理干部晋升,依照日常考核指标的执行情况,所属职能范围的责任落实、人员日常表现等来确定。晋升比例为不超过公司该层干部总数的30%,具体实施方法,每次分别规定。

3、对职能部门管理人员的薪资晋升,依照绩效考核结果与岗位、工作评价来确定,按标准分类进行审定其薪资晋升事宜。晋升比例为不超过部门人数总额的30%,具体实施方法,每次分别规定。

4、对各部门辅助人员的薪资晋升,依照日常工作指标、失误笔数等来确定,按标准分类进行审定其薪资晋升事宜。晋升比例为不超过部门人数总额的30%,具体实施方法,每次分别规定。

5、对生产工人的薪资晋升,属于月工资性质的参照辅助人员的方法主考核,计件工资者,不实行薪资晋升,单独利用工时调整来调整薪资水平。

第三章 临时薪资晋升制度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临时薪资晋升。

1、职务晋升,与新职务的同级者工资不相同;

2、长期休假者复职后,与其同类职务人员相比,其工资被认为存在特别明显的差别时;

3、员工处分期结束后,特别在被认为有酌情从轻处罚余地时;

4、工作内容调整导致工作量大增加者;

员工晋升管理制度15

第一条、为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及奖励先进、选拔贤能,为使公司员工晋升及调任有所依据,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晋升条件

1、人员之晋升及调任,应以各部门编制职称及人数为基准,遇有缺额时始得办理。

2、各部门编制职称及人数。每年至少应检讨修订一次,并于每年3月前(年度预算核定前)提报人力资源部转呈总经理核定。

3、各部门之职称及人数编制以厂(处)为单位,若其总人数未达编制人数时,为人员练习培养需要,得以较低职称人员占用较高职称之编制缺额。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

第四条、晋升基本原则

1、能力与绩效并重的原则。升迁需全面考虑员工的个人素质、能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

2、以逐级升迁为主、越级升迁为辅相结合的原则。员工一般逐级升迁,为公司做出了突出贡献或有特殊才干者,可以越级升迁。

3、纵向升迁与横向升迁相结合的原则。员工可以沿一条通道升迁,也可以随着发展方向的变化而调整升迁通道。

4、能升能降的原则。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员工职位可升可降。

5、职位空缺时内部人才优先替补的原则。当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内部是否有适合人员可以替补;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

6、晋升各级主管以先晋升副主管再晋升正主管为原则,其任职副主管到少应满一年以上,并经考核适任,始得晋升为正主管,无副主管编制者亦同。

第五条、公司员工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者,均可成为被晋升的对象。对员工的晋升应当严格要求,公平对待。

第六条、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晋升工资一级:

1、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5年以上且表现良好者。

2、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连续3年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者。

3、业务有突出专长,个人年创利100万元以上者。

4、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者。

5、非本人责任而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者。

6、领导有方,所领导的单位连续2年创利200万元以上或成绩显著者。

7、领导亏损单位扭亏为盈,经营治理有方者。

8、有其他突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晋级嘉奖者。

9、对成绩非凡突出或贡献非凡重大者,可给予晋升工资二级,同时具备领导才能者,可给予提升行政职务一级。

第七条、晋升方式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人力资源部审核。

3、人力资源部提升会推荐。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监察委员会审核,总经理提名报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监察部审核,劳动人事部提名报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晋升程序如下:

1、人力资源部依据年度定期办理提升会。

2、各部门主管对各自下属进行初步评定后,按规定提出晋升申请。

3、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提报之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晋升资格者将同意评估,否则退回申请部门。

4、人力资源部对被评人进行评议,根据需要进行公开讨论或个别面谈,并填写考核评估表。

5、人力资源部依考核进行结果汇总,并依核定权限将考核决议结果呈相应主管核准后正式生效。

6、人力资源部部将晋升结果公布,并将晋升情况知会相关部门备案以做相应调整,晋升者以提升信形式个别通知。

7、晋升人员接到提升信后,应在指定期限内办妥工作交接手续,就任新职。

第九条、晋升名单由董事局或总经理发布,公开表彰。

第十条、晋升手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第十一条、其他相关规定

1、经批准晋升后,员工需接受新岗位的任职培训,且考核合格方可正式上任。

2、聘任期一般为二年,聘任期满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3、晋升条件不足时可设职务代理:

(1)各级职务出现空缺时,若无具备晋升条件的人员派任,应提升适当人员代理职务。

(2)主管级以上人员,除任职年限不足外(以不足一年为限),其余条件不足者,不得提升。

(3)同等职位代理,视代理期间工作绩效于适当时机办理直接调任;不同职等代理,跨一职级代理满半年,跨两职级代理满一年时,可办理晋升。

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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