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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方案

时间:2024-07-17 11:46:05
绩效考核方案锦集8篇

绩效考核方案锦集8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绩效考核方案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绩效考核方案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公办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中小学校长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校长职级制,是指在本市公办中小学设置独立的校长职级序列,建立独立的校长职务通道和专业的职级评定标准,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校长进行综合评定、分级聘任的校长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校长,是指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含高等院校)所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工读学校(统称中小学)的正、副职校长。

第四条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管理权限,负责所属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的实施。市、区人事主管部门对校长职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职级设置

第五条 校长职级制分别设置正校长、副校长两个职务序列。正校长职务共设5个等级,自上而下分别为特级正校长、一级正校长、二级正校长、三级正校长、四级正校长;副校长职务共设4个等级,自上而下分别为一级副校长、二级副校长、三级副校长、四级副校长。

第六条 二级以上正、副校长实行职数控制。特级正校长不超过正校长总岗位数的5%,一级正校长不超过正校长总岗位数的10%,二级正校长不超过正校长总岗位数的15%。一级副校长、二级副校长分别不超过副校长总岗位数的20%。

第三章 选拔聘任

第七条 中小学正、副校长按现行人事管理权限,由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选拔产生,其后纳入职级制管理。

第八条 受聘校长岗位的,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受聘正校长岗位的,应在副校长岗位聘任满3年及以上;或具备受聘正校长的其他条件。

(二)受聘小学副校长岗位的,应在一级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满3年及以上且具有3年及以上学校中层管理岗位正职工作经历;受聘中学(含九年一贯制、中等职业、特殊教育、工读学校)副校长岗位的,应在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满3年及以上且具有3年及以上学校中层管理岗位正职工作经历;或具备受聘副校长的其他条件。

受聘校长的其他条件,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九条 中小学校长按现行人事管理权限聘任,每一聘期为4年。

第四章 职级评定

第十条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成立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定委员会”),负责对校长职级进行评定。评定委员会由教育专家、名校长、名教师组成,人数不少于11人。评定委员会开展职级评定时,评定委员会成员是参评校长的近亲属或者与参评校长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定的,应当回避。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取消其评定委员会成员资格,取消与其有具有回避情形的参评校长的评定结果。各区评定委员会成员组成应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市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全市二级及以上正、副校长和市教育行政部门直属学校校长的职级。区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本区三级及以下正、副校长的职级。区评定委员会评定结果应自确定之日起5日内,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校长职级评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学历条件。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和具备相应的上岗证书。

(二)任职年限条件。特级正校长须担任一级正校长两年及以上,一级正校长须担任二级正校长两年及以上,二级正校长须担任三级正校长两年及以上,三级正校长须担任正校长两年及以上。一级副校长须担任二级副校长两年及以上,二级副校长须担任三级副校长两年及以上,三级副校长须担任副校长两年及以上。

第十三条 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规模、类型及校长工作资历、专业能力和工作成效等因素,制定符合本市实际的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定办法和评价量化指标体系。

第十四条 中小学校长职级原则上每2年评定一次。评定委员会根据职级数量空缺情况,在核定的职级数量范围内对中小学校长进行评定。特殊情况下,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临时召集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定。

第十五条 首次受聘为校长职务的,原则上均从该职务最低职级起任,其中正校长认定为四级正校长,副校长认定为四级副校长。属本市引进的市外校长或者从本市其他单位聘任校长的,可由市、区评定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评定职级。

第五章 考核、交流和转聘

第十六条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完善中小学校长考核办法,由聘任机关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 三级及以上正、副校长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降低一个职级。四级正、副校长在一个聘期内年度考核有两次为基本合格的,撤销职级并予以解聘。

中小学校长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撤销职级并予以解聘。

第十八条 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中小学校长交流办法,鼓励优秀校长向偏远或基础薄弱的学校交流,提升教育质量。

第十九条 中小学校长不再担任校长职务的,可以根据职级工资执行情况,在本市教育系统内转聘等于或者高于受聘校长前岗位等级的岗位,但被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解除聘任的除外。需调任、交流至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职级工资

第二十条 市人力资源保障、教育、财政等部门,结合校长职级制改革,完善校长工资分配办法。

第七章 纪律与监督

第二十一条 为确保职级评定的公开、公平、公正,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申诉委员会,受理实施中的投诉与申诉,对职级评定工作进行监督。申诉委员会由教育专家或者社会知名人士3人,与市教育、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人各1人组成。

参评校长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评定委员会成员有应当回避而未回避情形,或者存在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情形的,可自知晓上述情形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诉委员会书面提出异议。申诉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0日内做出处理。

第二十二条 校长职级评定委员会成员在评定过程中,出现失职失责情况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予以通报,取消其评定委员会成员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 参评校长存在伪造资料等不正当手段或者实施不诚信行为的,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管理权限取消聘任,并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引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第二十五条 中小学校长首次实施校长职级制的定级办法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绩效考核方案 篇2

1.正确理解工作指示和方针,制定可实施计划

2.按照部下的能力和个性合理安排工作

3.员工重大过失违规

4.和各部门保 ……此处隐藏11806个字……后诊断符合率;甲级病历;医疗质量综合考评指标;院感、医保管理综合考评指标;首问负责制;有质量有效率的完成岗位职责等。

服务效率指标含:合理用药(含合理用血);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无故延时出诊;相关科室满意率等。

④ 学习成长维度指标(年度指标)

a. 二级考核指标:科研教学;员工成长

b. 三级指标

科研教学指标含:开展新项目;教学;科研;论文。

员工成长指标含:继续医学教育;学历教育;素质教育;后备人才梯队建设。

⑤ 护理质量综合考评指标

⑥ 药学科综合考评指标

⑦ 四级考核指标

a. 事故与赔偿:详见《医院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的通知》。

b. 医疗质量综合考评指标:详见《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修订稿)》

c. 费用质量控制

d. 院感、医保管理综合评价指标

2. 个人绩效考核

1) 对个人绩效考核主要建立在财务维度、顾客服务维度和内部流程维度指标的基础上,并实行个人绩效考核缺陷扣分登记制。

2) 个人绩效考核项目

① 财务维度指标

a. 二级指标:业绩考勤

b. 三级指标:出勤率

② 顾客服务维度指标

a. 二级考核指标:服务意识;零缺陷管理

b. 三级指标:

服务意识指标含:首诊负责制(首问负责制)

零缺陷管理含:投诉;差错;事故与赔偿。

③ 内部流程维度指标

a. 二级考核指标:服务质量;服务效率

b. 三级指标:

服务质量指标含:甲级病历;医疗质量综合考核指标;护理质量综合考评指标;药学科综合考评指标;院感、医保管理综合考评指标等。

服务效率指标含:合理用药(含合理用血);无故延时出诊等。

④ 个人绩效考核按权重百分制扣分

合格:85分及以上;

基本合格: 60分-84分;

不合格:60分以下。

(六)对科主任(含护士长)及以上干部的职务考核

1. 对科主任(护士长)的职务考核分别以科室或护理单元的绩效考核得分作为参考值。

2. 科主任(护士长)职务考核评分标准

1) 合格:85分-75分;

2) 基本合格:74分-60分;

3) 不合格:60分以下。

3. 科主任(护士长)无故三次不参加院周会或医院通知的中层干部会议,给予“院内记过”一次。

(七)医德医风考核

1. 医德医风考核《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实施方案(试行)》规定执行。

2. 医德医风考评等次

优秀: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且没有扣分。

良好:考评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且扣分不超过15分。

一般: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且扣分不超过30分。

较差: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下或扣分超过30分或有“一票否决行为”。

3. 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档案,进行加分与扣分登记。

(八)绩效考核办法

1. 绩效考核工作由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小组监督、指导实施。

2. 医德医风考评由医院医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指导实施。

3. 各项绩效考核关键指标(KPI),对应不同类型科室。

4. 各相关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职能范畴内的绩效考核和医德考评工作,对应各项考核指标按月、季度、年度实施考核(详见医院绩效考核实施总表和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标准),并将相关评分值输入计算机数据库和医德考评信息登记,以便及时汇总各科室和个人的最后考评得分。

5. 个人绩效考评缺陷管理

对个人绩效考核的重大缺陷扣分,由负责绩效考核的各相关管理部门,提交人事科登记在个人绩效考核档案中。

6. 对有争议的绩效考核项目及评分等相关事宜,由负责绩效考核(医德考评)的各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确认申请,提交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小组或医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认。

(九)双重扣分与一票否决

1. 试行双重扣分与处罚的绩效考核项目

1) 病历质量

2) 事故与赔偿

3) 传染病疫漏报

2. 一票否决情形

1) 医德医风违纪(详见《医院医德考评实施方案(试行)》)

2)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十)奖惩

1. 绩效考核结果与绩效奖金分配、职务晋升和年度考核挂钩。

2. 个人绩效考核情况

1) 一个年度内有一个月得分在60分以下的,当年度考核等次即定为:基本合格;二个月得分在60分以下的,当年度考核等次即定为:不合格。

2) 一个年度内有一个月得分在70分-84分之间的,当年度考核等次不得评定为:优秀;二个月得分在70分-84分之间的,当年度考核等次即定为:基本合格。

3) 发生一票否决情形的,当年度考核即定为:不合格。

4) 被鉴定为一级医疗事故的直接负责人延迟3年晋升、晋级;被评定为二、三级医疗事故的直接负责人延迟2年晋升、晋级。

5) 医德考评等次被确定为“一般”的人员,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计算延迟一年;医德考评等次被确定为“较差”的人员,其任职年度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不计算考核年限,当年度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和晋升薪级工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计算延迟2年。

3. 中层干部(含护士长)及以上干部的职务考核情况

1) 科室或护理单元在一个年度内有一个月得分在60分级以下的,相关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当年度考核等次不得评定为:优秀。

2) 科室或护理单元在一个年度内有二个月得分在74分-60分的,相关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当年度考核等次即定为:基本合格。

3) 中层干部(含护士长)一年内因各种原因3次被“院内记过”的,当年度考核即定为基本合格,并取消6个月中层干部(含护士长)职务津贴,6个月后视为整改情况再予恢复或撤销性质职务。

4) 行政管理连带责任

对科室或护理单元的绩效考核结果以及行管综治等方面工作出现的重大问题,职能科室和院级领导负行政管理连带责任,并由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小组提出奖惩意见。

4. 绩效考核(医德考评)结果如达到《关于下发的通知》规定的,按奖惩条例处罚。

5. 科研论文奖励按医院科教部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办法将根据运行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原有关规定与本文件不符合的,按本文件规定执行。

(十二)本办法从文件下达之日起全面推行实施。

(十三)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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